我的美格796FD2显示器最近出现了黑屏、嗞嗞响的状况,在网上搜索才发现了这里有很多人跟我同样的情况,我当时是2003年4月在北京百脑汇电脑市场买的,只有收据。
现在去维修很不方便,抱这么大的显示器回来跑,我住的地方在通州区,离维修点海淀那儿很远,如果打车需要至少200元以上,现在这个电脑如果不断电的情况,还能勉强使用,但不知能凑合到何时?希望有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我们消费者的情况,不然我想信誉度下降,将来影响的是美格自己的声誉!
邱律师支招:
在没有开具正式发票的情况下,经营者开具的收据也能够证明商品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以以收据为凭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运输费用的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