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及格林柯尔民事案意外中止审理
由于被告方提出司法管辖权的异议,原定于23日下午在广东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涉及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的合同纠纷案被中止审理。该案件属于一般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方为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被告方包括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商丘格林柯尔冷藏汽车有限公司和格林柯尔的掌门人顾雏军本人。被告方辩护律师称,由于被告涉及了河南商丘格林柯尔冷藏车公司,因此向法院方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决定中止该案件的审理,至于该案下次的审理时间及地点则要研究后再定,目前尚无法确定。被告方辩护律师还表示,根据“先刑后民”的法律原则,涉及顾雏军与科龙间的民事案件应该等到其刑事案件有结果后再进行审理。而一直备受关注的顾雏军等九名科龙电器前高管的刑事案件从始至终都是一波三折。
去年11月和12月,该刑事案曾经前后两次开庭审理,其中第二次审理历时两周,庭审时间超过70个小时,之后法院宣布休庭并择日宣判。按照正常诉讼程序,该刑事案件的最后宣判期限应该是在今年3月22日,但时至今日却一直没有下文,也没人能说清这一案件还要拖多久。